马达加斯加国民议会通过了加重强奸犯刑罚的新刑法。
一切都已决定。国民议会在特别会议中履行了其责任,无修改地通过了提交给它的两个法案。昨天两次全体会议中出席的议员们以压倒性多数举手通过了法律。强奸犯在刑法中的刑罚加重,以及特别代表团成员在地方自治领域的任命方式已经由Tsimbazaza的议员们确认。
如果说过去强奸的刑罚是五到二十年的苦役,现在根据犯罪的严重性,刑罚会有所不同。对于强奸不满十岁儿童的犯人,刑罚将是终身苦役并伴随外科阉割。对于强奸不满十三岁儿童的犯人,阉割可以是药物或外科方式进行。除了阉割,对于强奸犯的刑罚还有新的内容,包括对“强奸”一词的重新定义,以及列举集体强奸、乱伦和累犯等加重情节。
刑罚也将变得特别耻辱,一旦强奸犯的罪行被确认,就必须被公之于众,以便所有人都能了解其行为。此外,对于未成年强奸犯,法律相对宽容,他们不一定会被阉割,也不会面临终身苦役,而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。据司法部长Landy Mbolatiana Randriamanantenasoa昨天的解释,这样做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利益,即使他们是犯罪者。